『曹新南專欄』做二休二是怎麼輪的?
相信很多朋友經常聽到「做二休二」或是「四班二輪」這樣的名詞,多數是在製造業中,但是它的班表、輪班制度、加班請假等規定是如何呢?
昨天寫了有關二週變形工時各種班表範例,其中比較特殊的應該就是「做二休二」這種班表,我發在我FB上,也引起一些討論,因此這邊做個簡單整理。
一、做二休二班表
很多製造業都採用做二休二,四班二輪的方式,這其實也是二週變形工時的運用。有關變形工時的部分,可以參考我前兩天寫的這兩篇文章:
二週變形工時實際範例
(一)做二休二,是採二週變形,每二週可以將兩天的8小時拆到別的工作日,所以有出勤的工作日是每日正常工作10小時。
(二)被拆掉的兩天,是工時與工資都被拆到別日,稱為「空班日」。
(三)休假的日子,總共有五種,分別是「例假日」、「休息日」、「空班日」、「國定假日」與「優於法令空班日」。
(四)排班表時,先把每兩天工作日確定,再依序確認各個休假日的屬性。
1、「例假日」:最優先放,每週放一個,不可加班。
2、「休息日」:其次放休息日,原則上也是每週放一個,可以在兩週內調整。
3、「空班日」:被拆掉的兩日,每兩週可以放兩個空班日。
4、「國定假日」:例假日、休息日、空班日都放進去還不夠,可以協商調移國定假日,這也是為何許多做二休二沒有國定假日,因為已經在平常就補進去了。上述綠底國定假日只是舉例,未必是在那一天。
5、「優於法令空班日」:上述例假日、休息日、空班日、國定假日都放進去,但是要符合做二休二,假日還是不夠,這時會有所謂的「優於法令空班日」。
(五)務必先指定起始日,再每兩週連續不間斷循環下去。
二、做二休二是怎麼輪的?
先講最基本的狀況,每一個位置,共安排4個人力,兩個人日班、兩個人夜班,每個人連續工作兩天,換下一組的兩個人連續工作兩天。
假設是甲、乙、丙、丁四個人,負責同一個位置。
甲:A組日班,負責第一、二天白天班。
乙:A組夜班,負責第一、二天夜晚班。
丙:B組日班,負責第三、四天白天班。
丁:B組夜班,負責第三、四天夜晚班。
如此,四個人AB兩組,所以又稱「四班二輪」,4個人不停的循環,產線不中斷,只有每12小時換人。這還是考慮到固定班的狀況,每家公司制度不同,有的換採輪班的方式,也未必都是做二休二,但這是最基本的雛形。
這種做二休二的工時制度,嚴格講起來工時比勞基法規定得少,不過會有以下狀況:
(一)很難請假,基本上一個蘿蔔一個坑,不會有額外閒置的替補人力,因此,若是真的要請假,必須找另一組同時段的同事幫忙,請對方加班,例如A組日班,只能找B組日班代班。
(二)生活與生理時鐘調適,每兩天累得跟狗一樣,每兩天不知道要做什麼,必須要能夠調適,尤其是上班與放假時間可能都跟朋友不一樣,要維持人脈關係需要費心。而若是輪班制的,更要調整生理時鐘調時差,否則幾年下來身體可能會搞壞。
(三)上述是人力充足的理想狀況,若是人力增補不足,或是有其他狀況,可能就要大量加班,這時休息時間會非常吃緊。
三、做二休二的優法假、空班日出勤該如何計算?
(一)最基本的月薪制工時與工資概念
還是再簡單說明一次,正常狀況下,沒有變形不拆解狀況,一天正常工時8小時、一週正常工時40小時,每七天一例一休。
可參考本篇內的圖說:
然而,月薪制是每天都有薪水的,也就是7天的每一天,都有8小時工資在裡面(以下用1本薪對應加班費率)。
因此,正常狀況下,可以區分 正常上班日(有8工時、8小時本薪)、不出勤日(0工時、1本薪 )
所以,在計算不同時間點的工資與加班費時,務必先搞清楚它本來的狀態,有沒有工時,#有沒有本薪的1在裡面。
接著,有關做二休二的部分,通常大多是二週變形工時去變的,我們先以1週7天來看,把其中1天8小時拆去其他4天,原本是5X8正常工時,加上1例1休,可以變形成 4X10正常工時,加上1例1休,再加上1個因變形而產生的「空班日」。
這個變形「空班日」,它的8小時工時與本薪都被拆走了,所以這一天的屬性,就與其他不出勤但有工資的不一樣,因變形產生的「空班日」,是0工時、0本薪。
(三)「優於法令空班日」的產生
然後,若要真正做二休二,變形成上班4天,休息3天這不對啊,應該要一半一半對吧。二週的時候,是上班8天、休息6天。四週變成上班16天、休息12天。這樣不是做二休二啊,正常來講,四週28天的做二休二,應該是上班14天、休息14天才對。
怎麼辦? 所以除了原本的1例1休、變形空班日,這時一年還有12天國定假日,就會一起挪進來放,因此,做二休二不是沒有國定假日,而是都挪到休二的天數去了。
不過國定假日才12天,每二週差了1天,一年52週就差了26天,休息的日子還是不夠啊,因此,就會有個 「優於法令空班日」 出現,這一天,是有8小時工資(1本薪),可是不用上班。
此外,有部分製造業仍有給予納7天國定假日,共計19天,一樣都是全部折進去。
也就是說,先把法定的例假日、休息日、變形空班日、國定假日都排進,最後剩下的就是「優於法令空班日」。
(三)做二休二各種日期的加班費
因此,做二休二,務必要先排好,然後指定每一個休息的日子,分別是甚麼日子,因為不同的日子,有沒有工時有沒有本薪,加班費是不一樣的。
不提投票或其他特殊狀況,做二休二的不出勤日,大概會有以下幾種狀況:
1、A「例假日」: 0工時 1本薪,非勞基法第40條狀況下不得加班,合法狀態下的加班,前8小時給予1倍加班費(還有1本薪在月薪中發),超過8小時的2倍到底,另外要給1天補假。
非法的加班費前8小時給予1倍加班費,第9小時後不一樣(前二小時給1又1/3、後二小時給1又2/3),也沒1天補假。
2、B「休息日」: 0工時 1本薪,可以加班,除了本薪1之外,前二小時給1又1/3、第3~8小時給1又2/3、第9~12小時給2又2/3。
3、C因變形產生的「空班日」 : 0工時 0本薪,因為本薪被挪移走了,所以這天加班,會像平常日正常工時之後(假設沒變形就是第9小時以後),因為沒有1本薪,前二小時給1又1/3、第3~12小時給1又2/3。
4、D「國定假日 」: 0工時 1本薪,加班費前8小時給予1倍加班費(做1給8),第9小時後,前二小時給1又1/3、後二小時給1又2/3。
5、E「優於法令空班日」: 0工時 1本薪,這天與變形空班日不同,這天已經有1的本薪在裡面,且這天的前8小時不是延長工時,也就是說理論上,這8小時已經給薪了,所以若是雇主請勞工出勤,這8小時變成是雙方約定,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已給本薪1),不過一般而言,這天完全不給的話,大概沒人願意出勤,建議給1倍。
所以加班費前8小時是雙方約定、超過8小時就比照平常工作日,第9~10小時給1又1/3、第11~12小時給1又2/3。
另外要留意的是,如果是請假的話,一日就是10小時,而非原來的8小時。
重點 : 如果是HR, 請務必在班表上,確明每一天的屬性,才不會計算錯誤發生爭議,勞檢來時也比較好說明,在每一天休的日子,可以用上述A~E的方式分別註明,A例假日、B休息日、C變形空班日、D國定假日、E優於法令空班日,前4項都先排入,確定沒少給假,最後再排E優於法令的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