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人力銀行HR好朋友 HR好朋友

搜尋更多工作
► 分頁查詢
評價: 0 回應: 0 閱覽: 533
置頂

『簡文成專欄』企業之年度行事曆比照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排定者,應行注意事項及基礎觀念有那些?

『簡文成專欄』企業之年度行事曆比照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排定者,應行注意事項及基礎觀念有那些?-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問題:企業之年度行事曆比照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排定者,應行注意事項及基礎觀念有那些?(圖片來源:pexels,攝影師:Nubia Navarro)

回覆:

1.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於今年6月7日公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前揭辦公日曆表係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所排定。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可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

2.本文以事業單位排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時(工作時間未跨越二曆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為例來談企業年度行事曆之排定(註1、2),企業年度行事曆如參考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排定工作日、例假、休息日及休假日者,應行注意事項及基礎觀念如下:

(1)事業單位如未實施彈性工時制者,法定工時為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參照)。

(2)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同法第36條第1項參照)。

(3)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同法第37條第1項參照),而內政部所定休假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兒童節。(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民族掃墓節(農曆清明節為準)。、五月一日勞動節、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國慶日 (十月十日)、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之末日)、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具原住民身分始享有,並由原民會公告各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另勞動部指定應放假日,係指具有選舉罷免權或公民投票權員工之工作日遇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應予放假;又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內政部所定休假遇例假及休息日者,雇主應予補假,補假期日,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事業單位得於勞動契約書中與所屬勞工約定補假期日,由雇主排定之;勞動部指定之休假遇例假及休息日者,雇主不需補假。

(4)前述所稱每日或一日,原則上,指午前零時至午後十二時之連續二十四小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1年11月20日勞動2字第0910058685號書函參照);每7日,係依曆計算,其起迄亦應約定之。

(5)依同法第70條第1款暨其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規定,就勞工之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例假、休息日及休假日等,應於工作規則中規範或勞動契約書中約定之。

(6)雇主如有調整勞工之例假、休息日或休假日者,應即公告周知並確明(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4款)。

(7)事業單位如實施二週內彈性工時、八週內彈性工時或四週內彈性工時者,依同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及第30條之1規定,「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規定,係就「制度上」允否有變形工時為同意。
是若事業單位因實施彈性工時,致有變更個別勞工之工作時間等情,仍應徵得各該勞工之同意,始得為之(勞動部104年9月11日勞動條3字1040131919號函);前述所稱「制度上」允否,此屬雇主公法上作為義務,為「強行規定」之性質;另前述所稱徵得各該勞工之同意,包括自何時開始實施,事業單位應於勞動契約書中與各該勞工約定之,並取得其概括同意。

會員登入 (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

Facebook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