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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罷工要的不是勞權,而是人民的尊嚴|律師談吉他
更何況,依法不能為了「政治」而罷工
不論你/妳支持的是統一、獨立、送中或反送中,臺灣是個擁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你想要去示威抗議都沒有人能阻擋你。
但,法律允許「罷工」,是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也就是你的薪資、工作環境、放假或其他勞動條件,這是「勞工v.s雇主」的權利保障,並不包含「勞工v.s政府」。
以臺灣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為例,罷工只是「一種」處理勞資糾紛的爭議行為,既然如此,就也只能用來處理「勞資爭議」。
今天香港醫院的醫護人員用罷工來表達政治訴求,可能就不在法律的允許之內,是一種違法罷工,如果雇主想要因此追究勞工的責任,甚至解雇,這些醫護人員在法律上也不能說什麼。
醫護人員發動罷工,一方面是因為示威者眼球遭警方射擊致永久失明的個案,一方面也是因為警方、政府在近日的行動直接侵害醫院的運行、進行不法蒐證。
罷工確實會影響到他人,可是政治早就在每分每秒都在影響我們,說「現在」是和平的,只是一種逃避現實的行為。在這個洪流當中,沒有人是中立的,因為沉默也是一種選擇。當人民不得不用違法的方式來表達意見、追求溝通的時候,我覺得那就是政府、制度已經失靈。一個已經失靈的政府與體制,即便現在是和平的,又怎麼可能會有未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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