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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懷孕員工 當心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小賀老師
但實務上會來主動詢問『員工懷孕了可以資遣她嗎?』的企業,多是已經射好箭只想臨時畫靶,於法於理於情都說不過去,雇主只能以「繼續任用」前提下維持原職務或調整至適當職務......
另就這則報導而言,撇開員工是否懷孕不談,只因一個月業績未達標隔月即以第5款『確不能勝任該工作』為由資遣都有問題了,更妙的是居然是以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資遣......這種司馬昭之心就更明顯了啦!
要資遣員工,不是只要有給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如果叫員工做到今天明天不用來了)/提前通報就可以,當企業無法證明你用的那一款構成資遣要件,難保你會遭受到員工『確認僱傭關係』的逆襲!
本文由 小賀老師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原報導連結:告知自己懷孕後4天 老闆要她每月業績達300萬!
圖/Created by Valeria_aksakova - Freepi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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