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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正「過勞認定參考指引」
2. 發病相關性
若發病前6個月內,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45小時,加班會被認定是正相關。
若過勞致病者在發病前有以下狀況,加班會被視為與發病有極強相關性。
(1)發病前1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
(2)發病前2-6個月內,任一期間的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80小時
• 新增評估附表
工作型態之工作負荷評估 :
(1)不規律的工作。
(2)工時長的工作。
(3)經常出差。
(4)輪班或夜班工作。
(5)作業環境是否有異常溫度、噪音、時差。
(6)伴隨精神緊張的工作。
相關檔案: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認定參考指引、Q&A、修正對照表
文/新聞中心
參考資料:勞動部職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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