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實施後,勞工於屬不同事業單位之關係企業間調動,從優併計工作年資,並按勞退舊制標準給付退休金,該退休金得否自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動支?|簡文成專欄
正如同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是用以支付勞工適用勞退舊制之退休金及年資結清金,僅於歇業時,得用以支付資遣費。
惟基於比例原則考量,於事業單位未歇業時,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額度如經精算,已累積至足以支應現有全體員工退休金總額仍有餘額,該餘額可作為資遣費,並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年7月27日台勞動3字第0036266號函及勞動部104年4月24日勞動福3字第1040135582號令可參。
此外,勞動基準法第1條既然明文該法所定勞動條件乃最低標準,各該關係企業願將勞工轉調之工作年資併計,且以優於法令標準給付退休金者,自屬法所樂見,而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既然規定該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金額是用以支付勞工退休金,則在事業單位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額度如經精算,已累積至足以支應現有全體尚有適用勞退舊制退休金工作年資未結清之全體勞工退休金總額仍有餘額時,該餘額應可作為前述優於法令之退休金。
再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年7月24日台勞動3字第0029215號函曾表示,不同事業單位之間約定依勞工工作年資比例分擔退休金,可自個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內支用,是,勞動部107年2月21日勞動福3字第1070135081號函第三點之(二)內容亦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年7月24日台勞動3字第0029215號函、內政部75年12月16日臺(75)內勞字第465547號函相互扞格衝突。
奧修大師說:「知識只能是外求的;了解需要的是一種內在的淨化。知識是一種消息;了解是一種你能夠明白,能夠知曉的能力。
知識從不能蛻變任何人,它可以讓你稱為一位比較偉大的學者,但是成為一位學者就是成為一隻鸚鵡,其他什麼都不是。學者只會重複;那只是一個留聲機,不會是別的。
但是,一個了解的人他知道,他的了解根據的是自己內在的權威。他不信仰,他了解。…記住這點,你的意識需要一個強烈的改變,變成一個全新的意識:警覺、覺知、靜心的、充滿愛心的,這些是讓你可以明白真理的基礎。你不會再得到更多的知識,但是你將會完全地蛻變。…知識很簡單,而且很便宜。一個人可以盡可能地堆砌,一個人可以從別人那裡借來知識。但是智慧是很貴的,是非常珍貴的。一個人必須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很大的覺知,很大的靜心。沒有人可以將智慧給你,也沒有人可以將他帶走。只有你個人的努力,才有可能釋放出你的智慧。」(註2)與同學互勉。
註1:法院認,勞工於不同事業單位之關係企業間調動,屬勞動基準法第57條所稱「受同一雇主調動」,應併計各該關係企業之工作年資。
註2:早晨的冥想,奧修大師著,洪誠政譯,第145頁、第146頁,探索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本文由 簡文成老師 授權轉載。
圖/ Freepik.com
訂閱電子報,重要HR資訊不漏看:https://lihi.vip/g9dSj
精選HR職缺